港闸区影视著作权登记包含的类型
作者:南通嘉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1 08:14:09
如果仅在播客(此处播客指“录制节目的人”)录制音频节目、上传到播客平台这个范围内讨论这个问题的话,个人认为还是先梳理一下此间的行为与权利主体为好。~~简单画了张图方便分析播客录制节目,在录制节目的过程中,根据节目需要,可能会将他人已录制的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加入正在制作的音频文件中,然后将录好的节目按照ApplePodcast或者其他平台的文件格式、要求进行上传到网络平台上,供不特定的众收听、订阅。
这里主要有两个行为:一是,“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行为。(针对此题目,即是在节目中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行为。)二是,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一、对于“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行为如果使用的是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的话,涉及到的权利主体如上所示:
1.纯旋律的音乐作品(乐曲),那么权利人包括曲作者、表演者和录制者;
2.如果是带歌词的音乐(歌曲),在以上权利还要加上词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第40条第三款的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例外是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再录制的就不能再录制。像题主所说的,若还是盈利性质的播客节目,那基本就更不用考虑法律规定的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合理使用”,而无需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好事”了。除非~~不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只是为了介绍或者评论该作品,适当引用。
多少算适当?这也是个问题。我国的著作权法在原则上与国际公约和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立法精神上基本是一致的~~允许在合理范围内的有限度的使用,且不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所以,个人认为对于引用多少算“适当”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标准,恐怕只能个案认定了。但是如果播客将音乐大部分引用录制进自己的节目,且同时其评论、讲述的内容与该音乐并无评论、介绍的关联,恐怕很难认为是“适当”。但是,即便法律规定无需取得词、曲作者的许可,只需支付其报酬,也不意味着播客就能够直接把已录制的音乐“复制”(使用)到自己的录音制品上了。别忘了,还有表演者和录制者。表演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制品的权利并获得报酬。而录制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其制作的录音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一个都不能少。
二、对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上面已经说了一个音乐作品上所包含的主体有曲和/或词作者、表演者、录制者的权利,这些主体均对蕴含各自智力、劳动成果的音乐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详见著作权法第9、38、42和48条的具体规定。如果未经这些权利人的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蕴含上述权利人权利的作品,则可能将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其二,音著协只负责集体管理词、曲作者的权利行使(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如果播客使用的音乐作品还有相关表演者、录制者,那么还是要另行联系他们分别获得授权,否则依然存在侵权的风险。最后,用一个例子和图表来总结吧:如果A君要在自己的播客节目中使用B歌星的由C录制的某张专辑中的一首D作词、E作曲的单曲做背景音乐,那么A君为了使用该录音作品、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必须经过以下主体的授权:
论文版权归属一直都存在争议,在世界知识产权公约、尼泊尔公约,以及识产权协议中,都对论文的版权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归属权享有的关键因素是,是否有直接和实质性的创造性劳动。论文版权登记首先需要明确版权归属,然后可以根据文字作品登记材料和流程办理登记。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论文的责任人是作者自己,那么论文版权归属应该是论文的创作者,而非学校或组织。另外,根据《版权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如果论文涉及到学校科研项目,是在导师的辅导下,运用学校提供的实验资源和设施完成的,那么论文的归属就需要进一步明确,并不一定是学生自的,需要明确论文版权归属之后才在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版权登记材料,进行版权登记。
申请作品南通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论文属于文字作品,是著作权的保护客体。
自论文诞生的那一刻起,作者就自动取得它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论文正式投稿发表前,可以在国家或省市直辖市版权管理部分进行版权登记,或选择学会等第三方平台预选登记备案,特别是各种需要证实某一时刻。版权纠纷时,提供初步第三方证据,需要时司法鉴定机构,提高法律证据有效性,这是在欧洲发达国家已经盛行很多年,与官方人工登记相互补充。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发》规定,软件的实际开发人或其权利人对开发的软件享有发表权,使用、使用许可和获得报酬的权力。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具有自动保护原则。即当你的软件开发完成后,就自动享有对该软件的专属权。
软件著作权申请,是指开发者或者企业对独立完成的软件作品,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以获得保护的行为。前面提到软件著作权是自动生效的,那么为什么还要进行登记呢?这是因为软件进行登记后,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官方凭证。对你后期无论是发生著作权的争议,起诉或者被起诉,以及在国内经营销售该软件,进行双软认证,高新认证等事项时,都方便操作。那么进行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准备那些材料呢?
如果你向做计算机软件登记你需要准备好下面的资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2.软件说明书;3.申请者身份证明;①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②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无工作单位————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4.提交源程序前、中、后各连续2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5.用户手册、操作、设计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提交前、中、后各连续2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当你把上面的资料准备好后,就可以递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者省版权登记部门;经过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缴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整个流程就可以了。整个过程正常下来需要30天左右。如果你想要加快拿到证书,也可以申请加急服务。以上就是软件南通著作权登记的相关内容,如果你需要办理这方面相关的业务,可以联系我们帮忙办理。
软著的申请对于职称的评定也是有着一定帮助的,这一点大家知道吗?如果您对于此方面的问题了解的不是很多,那么在下面的文章中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职称评定时软著算什么?希望小编下面的介绍会对您有帮助。
职称评定时软著算什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相当于职称评定时实用新型专利,不管是转正、评优,拥有软件著作权就是职称评定时的能力证明,现如今很多国企以及事业单位在对于职称评定时,都会要求相关的学术论文、专利或者软著证等,相比专利权的话软著办理相对比较容易且下证时间快。
软著对评职称的作用
1、软著是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放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等级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是个人开发者,因担心自己开发的软件程序被他人盗用而申请的软著著作权。在评职称时,软著可获得一定加分作用,也可能无法获得加分,具体以单位评职文件要求为准。若在软著评职称在单位职称评审认可范围内,则可获得职称加分,否则无法评职称。
2、软著想要获得评职加分,首先,软著在职称评审单位认可范围内,符合单位职称晋升要求,以及参评人确定软著著作权人署名位置,职称评审时才能获得加分。职称评审加分多少具体根据作者实际情况来看。小编要告诉大家的是用软著评职称与专论对比来说,专利可能会更胜一筹,所以大家在评职之前,一定要了解软著对职称的晋升要求,不同的单位要求不同,建议作者根据单位晋升职称条件,准备相应的职称材料,便于拿到相应的职称加分,增加职称晋升的优势。
职称评定时软著算什么,软著对评职称的作用,在以上的文章中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如果您对于此问题的关注度也比较多高,而且现在也正在面临着评定职称的问题,希望以上的文章内容会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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