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南通嘉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2 08:14:36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版权登记的手续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录,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如版权登记证书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作品完成后,版权登记后的版权归属到底是归谁呢?每个作品的创作,肯定是有创作人去付出了的,谁付出了那么谁收获。版权的原则上首先肯定是属于作者的。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作品的人。作者为作品的创造付出了劳动与心血,使作品具有了价值与意义,他的劳动应当受到保护,版权保护最早就是这么有来的,同时这也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的著作权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就是作者。那,版权是不是一定属于个体的人呢?不一定。
作品的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两个甚至更多的人,比如歌曲的创作通常都是作词作家作曲作家配合完成,那么这首歌的版权就是属于这两名作者共同拥有。一些学术著作,也常常是由几个作者创作完成那么这些学术著作的版权就属于这几位参与者共同享有。
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法律里,版权不仅仅是可以属于个体,也可以属于法人、组织。平常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比如一部《大百科全书》的编辑工作,不是一两个人就可以完成的,通常要由一个出版社的几十甚至上百人共同完成,期间要由出版社来出面组织协调各方面的资源,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而出版后是否可以收回前期的投资,出版后是否存在法律问题,等等各个方面的风险也是由出版社来承担的,那么出版社就成为这套《大百科全书》的版权所有者。所以,作为法人、组织也可以拥有版权。那,版权是不是一定只有创作者才能享有呢?不一定。
版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但在很多情况下,版权当中相应的具体的权利,不一定在作者手里。没有直接参与作品创作的个体的人或者法人、组织也有机会拥有版权。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有些情况下没有直接参与创作但是参与投资、组织创作的个人或法人、组织也可以成为版权的所有者。比如电影作品,制片方在整个电影作品制作期间一直要从事组织工作,寻找投资甚至直接投资、与各个方面协调,付出大量的心血,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整个影片的创作,但是影片的整体版权仍然应由制片方拥有。
版权也可以通过继承获得。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继承人,版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转移到继承人手里。比如老舍先生去世后,如果出版社要出版老舍先生的作品,就应当找到老舍先生的财产继承人来洽谈版权问题。不只是个体的人可以继承版权,法人、组织同样可以继承版权。一个企业拥有对某个作品的版权,在企业变更、终止后,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该企业权利义务的企业就享有该版权,如果没有相应的继承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该项版权的所有者。
版权还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等方式发生转移。原始版权的所有人,在创作了自己的作品后,可以通过发放许可或者转让的方式将自己的版权转移,部分甚至是全部地转交给版权购买者。版权买卖合同一旦生效,版权就发生了转移。通过订立合同获得版权的个人或法人、组织就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一个作家创作了一部小说,完成后把小说版权一次性卖给了某文学代理公司,那么如果哪个出版社想出版这部小说就应当与这家代理公司商谈,而不是找作者。某个企业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制作产品宣传海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该企业享有海报的版权,那么虽然广告公司的制作人员付出了心血来创作,海报的版权仍然要归该企业所有。
小结:
1、关于著作权人的规定。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于版权归属问题的原则规定。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3、版权可以转移。可以通过继承获得,也可以通过签订合同获得版权。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司法实践要注意哪些问题?
基于软件著作权的审判实践,在推进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是软件著作权的性质。
在信息科学领域,软件是与硬件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工具软件、数据文件等,其中系统软件和工具软件是程序,是区别于传统作品而成立的一种具有实用性的新作品;至于数据文件,比如扩展名为doc、pdf、mp3或avi等文件,其实质仍然是传统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等,只不过作品的载体发生了变化。因此,软件这一概念的外延大于程序,是程序的上位概念。著作权法第3条将计算机软件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等并列。基于理论体系的自洽性,软件保护条例第2条不得不特别指出,此处的计算机软件特指程序及有关文档。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做法未尝不可。但其最大弊端在于,与国外进行学术对话和交流时将会存在障碍,毕竟software与programme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特殊性更多地体现在其对程序著作权的保护上。
二是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认定。
总体而言,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认定与一般财产权利的侵权认定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在实务中,主要涉及以下问题:(1)预装盗版软件行为的性质。尽管交易的主要标的是电脑整机(即硬件),但是销售商在机器上预装盗版操作系统和工具软件的行为,毫无疑问减少了软件权人的市场份额,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包括损害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销售商的预装盗版软件行为侵犯了软件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2)最终用户侵权的认定。最终用户即是对软件进行功能性使用的人。侵权复制品的善意使用人,应承担停止使用、销毁侵权复制品的责任,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侵权复制品的恶意持有人对软件进行商业使用的,应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民事责任。
三是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软件具有易卸载、易删除的特点。法律规定证据保全适用条件的核心要件均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此,软件著作权纠纷中是否采取证据保全,以及何时适用证据保全需要特别注意。从广东省东莞市中院处理微软公司诉东莞市动感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一案看,对于是否裁定证据保全,原则上应当要求当事人自己收集、提供证据;但在实务操作中也要综合考虑当事人是否有能力、有可能取证。此外,证据保全过程应当体现当事人双方的主体参与性。一方面,申请人对软件技术更专业,更清楚如何提取侵权信息和证据;另一方面,证据保全往往会直接影响到被申请人的经营活动,被申请人有权利对证据保全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异议和建议,从而尽可能地减小影响和损失。
四是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的赔偿。
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确定权利人发行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利润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是计算损害赔偿的基准。实践当中,有直接以软件的市场价格作为单位利润,再乘以侵权复制品的数量,从而得出损害赔偿额。这样处理的依据在于,软件复制品的载体成本很低,可以忽略不计,但这种处理方式值得商榷。这是因为,软件开发者之所以获得著作权的保护,并不在于他们支付了软盘、光盘等这些载体的成本,而在于他们付出了昂贵的开发成本。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软件市场的繁荣,法律有必要对软件开发者赋予权利,加以保护。因此,我们在确定软件权人发行软件复制品单位利润的时候,绝不能忽略开发成本。此外,软件权人还存在建立销售网络、提供售后服务等不可忽略的成本,可见,不能简单地以软件市场售价作为计算权利人每单位损失的基准,应当扣除各项成本,以平均净利润作为计算单位损失的基准,然后乘以侵权软件的数量,从而得出权利人的损失数额。
版权申请条件及流程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南通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版权申请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版权申请流程版权登记的办理流程梗概: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1、填写申请表:在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或来版权超市版权综合服务大厅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没有进行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过补正后,仍然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如版权登记证书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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